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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创新学分的通知 (2017)
编辑: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日

各学院:

学校自2015年起,正式试行本科生创新学分制度,2015级起创新学分作为必修要求,每名本科生应至少取得2个学分,其它年级不作必修要求,所取得的创新学分可作为任意选修课学分。创新学分累计超过2学分的,超过部分可冲抵全校性选修课学分,累计冲抵不超过4个学分。

目前创新网创新学分模块功能已开放使用,请通知学生(尤其是毕业班学生)进入系统(http://cxw.xmu.edu.cn)申报。其中大创项目需经导师审核,学业竞赛、发表论文、发明创造可不填指导教师。

学生申报时间:即日起-15日,学院审核公示时间:5月15日-19日。

具体申报、审核可参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如有疑问,可联系钟杰,2181651(工作时间),或发邮件jwccxw@xmu.edu.cn。



教务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