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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mathyjs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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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39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5项)、定向奖学金(2项)和专项奖学金(2项)三大类。

根据学校分配,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如下:

国际学生奖学金:博士生1人;闽都*国际银行奖学金:博士生2人;茅台奖学金:博士生1人;黄希烈奖学金:博士生1人;建行奖学金:博士生2人,硕士生2人;广生堂德优才俊奖学金:硕士生1人;至善奖学金:硕士生1人。三大奖面向全校评选,可以申报博士生硕士生各1人。

二、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18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8年国家奖学金、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18年下半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19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19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3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4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大奖落选候选人是否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应的报名表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均需要,电子版请发送312469022@qq.com邮箱,纸质版请提交到海韵行政楼B308陈向柳处。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等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2.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3月14日(周四)下午16:00。

请申请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

2.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辅导员沟通。

附件:

1.   评审办法

1.rar

2.   申报表

2.rar

3.   限制性条件奖项汇总表

3.xls

4.   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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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