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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mathyjs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9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相关工作将于2016年12月31日结束。现将期末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课程考试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7、18两周(2017年1月3日—13日)。考试周内停止课程的教学工作,进入期末复习和考试阶段。在复习考试周期间,原上课的学校公共教室安排停止执行,需用使用教室进行辅导或考试的单位应向教务处教学科申请。

为避免学生考试时间冲突,课程考试原则上安排在课程原来上课的时间段进行,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一)公共课程考试:本学期全校性公共政治课程、公共外语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1月3日  10点30分-12点30分  研究生英语

  1月4日  10点30分-12点30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1月6日  10点30分-12点30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学生可向任课老师咨询,或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进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全校性公共课考试由各任课老师安排。

  请各位同学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二)专业课程考试: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中规定,必修课程(含公共必修课)考核原则上采用考试方式,本学期必修课程考试安排请详查附件。  

  二、考试纪律教育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请同学们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出现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坚决按照我校《厦门大学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详见附件1)和《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详见附件2)执行。

  三、课程重修

  我校研究生课程从2004年起取消补考制,实行重修制。研究生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应当重修。重修课程班级安排可随原课程任课教师班级,也可随研究生所在院系下一年级该课程班级。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获准缓考的研究生只能参加该课程下一轮次的考试,不能提前或单独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http://gs.xmu.edu.cn/ch/index/show/id/5343.html

  

附件: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必修课考试安排

1.xlsx

 

数学科学学院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