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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陈李媛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8日

所需提交材料及要求各位同学:

2014年下半年,学校将评审光华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宏信奖学金奥维咨询奖学金6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

1.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的申报名额

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14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2. 其他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我院名额情况如下:光华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1个,航天科技集团CASC公益奖学金三等奖(2000元)1个,华为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1个,二等奖(3000元)1个。

如果学院在评选时有困难,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说明,允许在单位内部进行硕博之间名额调整。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20149月份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奖学金。

2.参评人选应同时符合以上评审办法和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见附件1)中所规定的评奖条件,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2)。

三、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3,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见附件4

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919日下午1700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到行政楼办公室308陈老师处,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附件一:2014年下半年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二:部分校级奖学金限制条件

附件三:所需提交材料以及要求

附件四:申请表

 

                    数学科学学院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