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之窗
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建之窗 > 正文
十八大对党章修改要点
编辑:张明智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9日

修改涉及内容 党章修正案规定

党的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把科学发展观写在我们党的旗帜上,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是这次党章修改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的历史性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第八自然段开头表述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强调,全党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其中,“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这次修改新增写的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

党章修正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充实和完善,主要体现在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增写了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内容。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增写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容。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增写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内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增写了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容,并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修改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增写了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表述。

突出强调坚持改革开放

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

党的建设总体要求

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强调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进一步强调求真务实,把它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并列作为党的建设第二项基本要求。

增写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的内容。

对党员和干部新要求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增写了干部选拔监督的内容,强调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增写了党重视监督干部的内容。

增写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内容,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对党的基层组织新要求

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增写了积极创先争优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一句修改为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备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