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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石义凯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0日

201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38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0项)、定向奖学金(5项)和专项奖学金(3项)三大类。

我院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如下。

厦门大学201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数学本科生)名额分配表

 

在校学生数

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

三大奖

建行奖学金

工行奖学金

中行奖学金

杨容容奖学金

黄仲咸奖学金

吴宣恭奖学金

厦航奖学金

象屿奖学金

傅鹰奖学金

 

 

5000

3000

3000

3000

2000港元

3000

5000

5000

二等2500

5000 

 

 

本科生

三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三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三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三年级

本科生 

数学

371

1

2

1

1

1

2

1

1

1

1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

    1. 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本科生(各6名,共18名):原则上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院可申报2名(申报2名以上候选人的学院,在推荐名单汇总表上写明推荐顺序),1000人以下的学院申报1名,申报的候选学生应为本学院最优秀的学生;

2“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扣除个别定向颁发给学院的名额)按照学院人数进行分配,各学院按照下达名额等额报送。研究生的评选名额下达时,按照硕士生博士生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开计算名额,如果学院(研究院)在评选时有需要在硕博之间调整名额的,可以向秘书组提出书面说明。

为避免有些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学院、研究院可分别申报1-3个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备选名额,备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如果备选名额超过1个的,请标明推荐顺序。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现象,指标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出版奖学金的申报名额不限,我院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名额博士生1名。

三、参评学生资格审核

1、学业成绩:

1)参评前三个学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不含全校性选修课。

2)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

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3参评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在学期间的所有年度成绩;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实际在校所有年度的成绩计算。

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年度成绩,评审年度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

2、志愿服务

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20142月至20151)

3、奖项兼得冲突

1).获得过201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4年国家奖学金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15年“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吴宣恭科研奖学金、公益茅台奖学金(下半年评选)一年内可以兼得其它校级奖学金。

3).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1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15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1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凡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此三项奖学金。

4、违纪处分方面

(一)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二)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撤销其获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收回获奖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三)在评选年度内受到违纪处分取消评奖资格。

5、限制性条件

建设银行奖学金、中国银行奖学金、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要求是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以内;

象屿集团奖学金:本科生三年级。

四、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班级民主评议

1.各班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9)报学院备案,各班3月12日完成;

(二)申请同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 申请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厦门大学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电子版《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新)》《2015年三大奖申报情况表(三大奖)》,附件45

2. 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同学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电子版《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2015年校级奖学金申报情况表(校级奖学金)》,附件23

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各班学习委员,各班学习委员组织民主评议,将材料整理好提交至学术部部长高博。

3.相关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本科生提供推优版本),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附件7,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311(周三)下午1700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注意事项:

1.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大奖落选候选人是否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若学院确定三大奖落选的候选人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则请学院提交三大奖候选人落选之后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备选方案,并在汇总表中予以备注。

2.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附件12)执行。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11)。20153月新制订或修订的奖学金评审办法,请见附件13。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各学院(研究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填写并提交《厦门大学201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表》和《厦门大学201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表》。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学生处沟通。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4.请申报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尤其是申请三大奖的同学,评奖委员会委员将通过审核候选人所提交的材料后投票产生三大奖的获奖名单。学生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包含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所列事迹必须附带相应的有公章的证明,并且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无证明的或者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汇总材料中予以删除

5.所有纸质版材料与电子材料的内容(包括名单顺序)必须一致请审核上报材料中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汇总表的纸质版材料每页表头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数学科学学院

                                   20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