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思政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督导部温馨提示:严禁下海游泳
编辑:石义凯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7日

    夏天已至,气温逐渐上升,学校距海边较近,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防患于未然,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学院再次重申,严禁学生下海游泳。

一、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组织形式下海游泳。
 
二、若发现擅自下海游泳者,学院必从严、从重处理。凡无视学校规定者,所造成后果皆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对发现同学私自下海游泳而知情不报者,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照相关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四、希望同学们互相监督、提醒,杜绝溺水事故发生。为确保安全,请同学们到学校游泳馆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