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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〇一二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石义凯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1日

关于二〇一二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2012年下半年学校将评审“光华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远东宏信奖学金”等6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项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奖学金名称

奖励名额

奖励金额

奖励对象

备注

光华奖学金

60

一等2000/

二等1500/

研究生48名(一等16名,二等32名),本科生12名(一等4名,二等8名)

2010级和2011级研究生,2009级(五年制为2008级)和2010级(五年制为2009级)本科生。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华为奖学金

15

一等5000

二等3000

研究生15名(一等2名,二等13名)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经济学院和管理学院二等奖5

宝钢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10

5000/

本科生

研究生

本科生6名,研究生4名。

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22

本科6000/

硕士8000/

博士10000/

本科生15

硕士生2

博士生5

针对台湾、港澳学生。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

18名(一等2名,二等5名,三等11名)

一等5000/

二等3000/

三等2000/

研究生11名(一等1名,二等3名,三等7名);本科生7名(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4名)。

全日制理工科研究生、本科生(文科类、医学类不参评)。

中国平安

励志奖学金

30名(一等5名,二等10名,三等15名)

一等10000

二等5000

三等2000

研究生10名(一等2名,二等3名,三等5名);

本科生20名(一等3名,二等7名,三等10名)

在职学生不参评。

远东宏信奖学金

12

10000/

研究生12

经济学院和管理学院各6名二年级、三年级的硕士研究生。

各院申报名额按照学院人数进行分配,各学院按照下达名额等额报送。本科生的申报名额见附件1,研究生的申报名额见附件2,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的申报名额见附件3研究生的评选名额下达时,按照硕士生博士生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开计算名额,如果学院(研究院)在评选时有困难,可以向秘书组提出书面说明,允许在单位内部进行硕博之间名额调整。

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同时申报1-2个备选名额,备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或不符合条件的现象,该院指标将在其他学院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二、 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不含全校性选修课。

2.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1129号)执行。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4)。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三、 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各学院(研究院)必须严格按照校级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推荐获奖名单,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2.各学院(研究院)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天;各学院(研究院)必须填写并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二)各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5,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等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三)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923日(中午1150之前)。

请各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恕不催。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附件1.厦门大学201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报名额分配表.xls 厦门大学2012年度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2.厦门大学201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报名额分配表.xls厦门大学2012年度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3.厦门大学2012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xls厦门大学2012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4.厦门大学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各奖项的评审条件汇总表.xls厦门大学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各奖项的评奖条件

附件5.厦门大学201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各项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xls 厦门大学201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关于201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2-09-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201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就评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科生参评校级奖学金

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评奖对象为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12012年校庆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再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2012年下半年)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12年下半年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若是在评奖过程中遇到问题,本科生参评校级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和课程成绩计算部分可咨询教务处学务科老师(2182252);其他部分可咨询学生处管理科老师(2188162)。

二、研究生参评校级奖学金

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1129号)执行。评奖对象为在校注册研究生,符合所申请奖学金条例的规定,在职研究生不参加本奖评选。

2011年下半年2012年校庆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

若是在评奖过程中遇到问题,研究生参评校级奖学金部分可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老师(2180257)。

三、台湾、港澳学生参评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

若是在评奖过程中遇到问题,台湾、港澳学生参评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部分,可咨询国际处海外学生事务老师(2183606

四、具有限制性条件的奖项

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详见《关于201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附件4所有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五、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组织申报校级奖学金的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导师推荐意见(针对研究生申报者)和学院推荐意见要详细给出。

2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与电子材料的内容(包括名单顺序)必须一致。审核上报材料中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汇总表的纸质版材料每页表头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