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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编辑:杨机像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9日

全校各单位: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深远意义。高校毕业生离校前预征,是加强思想教育、保证兵源质量、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保卫处、医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预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毕业生的宣传发动、报名、体检、政审等工作,协助思明区人武部完成征兵任务。各学院要指定一名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专人负责。

二、征集对象

2011年男性应届毕业生。

三、征集条件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执行,年龄可放宽到24岁;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视力要求为右眼视力达到4.6、左眼视力达到4.5

四、征集程序

1.从去年开始,已经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高校不再发放统一印制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有意报名的学生请在“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预征(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网详细了解《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预征网上报名、预征流程的网报公告等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参加报名。

2.学生登录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学生要通过“实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如有误,请及时与教务处、研究生院联系修改,以免影响报名工作。

3.学生进行网上报名时,要仔细阅读页面显示的各项信息,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报名。审查中如发现有意填写不实信息,将取消预征对象资格,不再准其报名应征。要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系统将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毕业生通过初审。

4.学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

5.思明区人武部组织报名人员政治初审、身体初检;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6712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思明区人武部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学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思明区人武部留存备查。

7.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厦门大学学生助学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8.征兵开始前,思明区人武部逐一通知生源地预征对象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优先征集。

9.县级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生源地预征对象的生源地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10.学生确定入伍后,由县级资助中心通过机要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寄回学校。

五、应征入伍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1.“四个优先”

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部队享受优先提拔使用的优惠政策

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3.各类免试或优惠升学

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免试或优惠升学: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六、报名各时间阶段

1.网上报名阶段:412712,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http://zbbm.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2.初检初审阶段:7月中旬,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思明区人武部会同学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3.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4.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5.补偿代偿阶段: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七、预征工作事宜咨询方式

厦门市思明区征兵工作办公室:826931124小时值班);

厦门大学征兵工作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点:校嘉庚主楼131315号学生处教育科;

联系电话:2188231(上班时间);

Emailxscjyk@xmu.edu.cn

 

 

厦门大学

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