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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情系灾区·党员献爱心”活动的通知
编辑:张明智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3日

转发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中

开展“情系灾区·党员献爱心”活动的通知

 

2008)厦大委组39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

现将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情系灾区·党员献爱心”活动的通知》(厦委组〔2008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尽快组织好“党员献爱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党委、党总支要迅速将本通知传达给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共产党员踊跃参加“献爱心”活动,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请各单位汇总党员捐款于524前交校财务处,并注明“情系灾区·党员献爱心”专款,同时将本单位捐款的党员情况汇总表交我部。

 

附: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情系灾区·党员献爱心”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