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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校级、院级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编辑:shiyk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4日

各团总支、团总支

为了集中展示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树立典型,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和“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各级团组织和在校注册团员。

二、申报条件

(一)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支部团员有先进性和光荣感。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不断提升团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并得到所在单位的高度认可。

4.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工作能力强,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作。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组建成立志愿服务队(站),经常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能够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年至少组织或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次以上。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推荐比例为基层团支部总数的10%,上一年度被评为五四红旗团委(我院于2016年5月被评为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增加1个推荐名额(共3个名额)。“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本次获奖集体中评选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为本科生团支部1个,研究生团支部1个。

(二)厦门大学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品德高尚,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青年,带领团支部认真开展团支部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任务,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挂科,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

优秀团支部书记从本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书记中产生。学院可推荐1名优秀团总支书记,学院团委下辖团总支数超过2个的,可推荐2名优秀团总支书记,不占用本单位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

(三)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品德高尚,参评年度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课外学业学术科技活动、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同学进步。

3. 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练就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在岗位上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挂科,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4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优秀共青团员的政治面貌一般应为共青团员,本科生中保留团籍的党员推荐不超过总数的30%;研究生的比例由基层评选单位自行把握。名额划分为单位团员数的3%,应从2016年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同学中推荐。名额初步划分为本科13级3人、14级3人、15级4人、16级3人、研究生5人,“厦门大学十佳团员”从当年度的优秀团员中评选产生。

(四)数学科学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

院级共青团先进集体评选具体要求参考校级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要求,条件适当放宽。

名额划分如下:

五四红旗团支部:本科生团支部1个,研究生团支部1个。优秀团支部书记从红旗团支部中产生,各团总支可推荐1名优秀团总支书记。

优秀团员:本科13级3人;14级3人;15级4人;16级3人;研究生5人。

三、评选要求和流程

1.本次评优年度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评优工作前,要认真整肃团支部纪律,开展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做好团籍注册等工作。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经所在单位党、团组织推荐,每个单位限报1个,校团委组织考核、评审。以上奖项需填写申报表(附件),并提交1000字的事迹材料。

3.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优秀共青团员由各单位团委、团总支负责考评。各单位可自行设计评选细则和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评选结果需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4.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宁缺勿滥,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不能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

5.申报时间: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奖项填写申报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还需提交1000字的事迹材料)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由各团支部书记汇总后,于3月29日之前打包发送至mathtw@xm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海韵办公楼B308(院级申报表团支书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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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24日